8月16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關于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該事項于2021年7月30日獲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決定,今年9月1日起,河南省住房權屬轉移契稅稅率將由現在的4%下調至3%,其他房屋和土地權屬轉移契稅稅率為4%。
詳情如下: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于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事項方案(草案)的說明》,審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事項方案(草案)的議案》。會議同意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議意見。
(源自河南新聞聯播)
為更好發揮稅收政策的調控引導作用,統籌考慮河南省契稅征管基本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一、河南省住房權屬轉移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其他房屋和土地權屬轉移契稅稅率為百分之四。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免征契稅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且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納稅人符合以上規定的,可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并將相關材料留存備查。
三、本決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表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下調住房契稅稅率
目前,河南省契稅征管按照《河南省契稅實施辦法》執行,現行契稅稅率為4%。
7月27日,在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霍金花作了關于《河南省契稅適用稅率等事項方案(草案)》(以下簡稱“方案(草案)”)的說明。
霍金花表示,為落實減稅降費總體要求,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促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建議適當降低契稅稅率。具體來看,方案(草案)建議將住房契稅稅率,由現行的4%下調至3%,其他房屋和土地契稅稅率保持4%不變。
綜合各種情況來看,將住房契稅稅率下調至3%、其他房屋和地契稅稅率保持4%不變,可在兼顧財政可承受能力的同時,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有效發揮稅收政策調控引導作用。調整后,河南省契稅稅率在中部六省處于中等水平。
暫不對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目前,河南省個人購買住房繳納契稅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即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據了解,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個人購買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保持相對穩定,各省在契稅適用稅率方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中也未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因此,河南省將暫不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特殊情況可減免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七條規定,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選擇貨幣補償且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免征契稅,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差價的免征契稅,支付差價的對差價部分征收契稅。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免征契稅。
納稅人符合以上規定的,可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并將相關材料留存備查。
綜合整理自:大河財立方、河南經濟報、河南商報